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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辛特拉

    熊学派的阿斯塔特正文卷422.辛特拉“阿梅尔山脉算得上是某种意义上的南北交界线。”

    在旅途中,高阶吸血鬼用温和而磁性的声音,如此对猎魔人介绍着他此行的目的地。

    “在划分南北的时候,除了我们即将赶到的雅鲁加河,还有就是阿梅尔山脉。许多书本上,‘北境’的含义既是指:阿梅尔山脉以北至巨龙山脉以南的这一大片广袤土地。”

    吸血鬼是在遥远的时光之前,因为天球交汇而误入这个世界的外来种族。

    但是他们悠长的寿命,使得这些生物比绝大多数本土居民都更加了解这个世界。

    现在雷吉斯的屁股底下正骑着一匹花色的母马,那标准且熟练的骑乘姿态说明:在长途旅行中,哪怕是高阶吸血鬼也更倾向于骑马。

    也许是为了隐藏自己,也许是因为确实更省体力.蓝恩谨慎地猜测着。

    “好吧,感谢你的说明。”

    蓝恩拽了拽头上的兜帽,让自己的银发完全被盖住。

    “虽然这些知识我已经在启程之前学习过了,但还是再次感谢你的教导。”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你是说我显得有点好为人师了?”

    雷吉斯稍微想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不,这不是什么毛病,如果我有你这么丰富的见识,那我估计也会找到机会就滔滔不绝。毕竟这感觉挺爽的,我懂。”

    “啊,感谢您的理解。”

    雷吉斯在马背上扭转上半身,向蓝恩浮夸的鞠了一躬。

    猎魔人发现这位高阶吸血鬼是有点表演欲望在身上的。

    跟那些他之前想象的高冷吸血鬼完全不一样。

    “我们再往前走,就会进入辛特拉的国土。”

    在大道两旁的林荫里骑行着,得益于这些天没有下雨,所以这条路走的还算舒心。

    而一旦天气阴郁起来,这条能震起黄土烟尘的道路恐怕瞬间就会变成一个坑坑洼洼的烂泥路。

    在两人骑行的这一段时间,每隔一会儿都能看见因为车轮碎裂,或者车轴散架而被抛弃在路边的残骸。

    上面的货物或是被货主拿走,或者被附近的居民拿走,最后只留下还残留着干枯泥痂的无价值残骸。

    “这地方前段时间下过大雨?”

    蓝恩朝旁边正在仰着脸享受日光的吸血鬼求教。

    “是的,那场雨来的突然,而且可不算小。在那几天,这条路都快成集市了,许多马车坏掉的商人都在路上淋着雨,想尽办法要把货物尽快脱手。不然要是马蹄子在泥水里被泡软、废掉,他们连本钱都得砸手里。”

    雷吉斯侃侃而谈。

    “我在那几天小赚了一笔,那些商人的脚都要被泥泞给泡烂了,我准备的脚气药水则直接卖光。”

    行,这个高阶吸血鬼还是个会做生意的。

    蓝恩在马背上轻轻鼓掌,雷吉斯则矜持的笑了笑。

    干燥的路面为骑行提供了方便,在入夜之前,猎魔人和吸血鬼没有在中间做停留。

    他们一路直接到达了辛特拉最大的城市——与国家同名的首都,辛特拉城。

    ——

    入城费用并不算贵,这代表着这个国家如今还算安稳。

    在吸血鬼与猎魔人进入城市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落山,街上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歇业,只有做通宵生意的地方开始点燃灯光。

    比如酒馆、比如赌场、比如妓院。

    “哦,如果你有什么需求,请不用顾忌我。”

    牵着马走路的两人中,雷吉斯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蓝恩说。

    年轻人带着兜帽的脑袋疑惑地歪了歪。

    “你在说什么呢?”

    “呃,我的意思是你们猎魔人的荷尔蒙分泌更加旺盛,不是吗?跟普通人不同,书上是这么写的。”

    “那也不代表我们都是一群必须没日没夜欢爱的yin魔,好吗?哦,我懂了,你读得那本书是不是叫《怪胎,或对猎魔人的描述》?”

    蓝恩甩了甩牵着波派缰绳的手臂,语气无奈。

    “那是一本包含诋毁和臆想的著作,如果你读的够多就能发现:里面不仅将猎魔人称作只精通杀戮的怪胎,还把我们比作必须日日宣yin,不然就不得发泄的rou虫、觊觎别人家孩子的不育者.说实话,你读书的时候不加分辨的吗?”

    “也许.”雷吉斯温和的笑了笑,“也许这就是知识在传播过程中所必然发生的‘谬误’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有一本书就不错了。”

    “但好在,这个世界也总会纠正那些不正确的知识。比如让我遇见了你,一个真正的猎魔人。”

    蓝恩无所谓的摇摇头:“那我还真是深感荣幸,能帮助你纠正错误的印象,雷吉斯。”

    说着,两人正好路过了一家还算热闹的酒馆。

    这家酒馆没有刚才路过的‘人鱼歌声’火爆,但也比犄角旮旯里连个灯都不点的小旅馆热闹。

    不上不下的档次正好适合猎魔人与吸血鬼的组合。

    “我先去把马栓好。”

    雷吉斯接过波派的缰绳,和他那匹花色母马一起牵着,走向旅馆的马厩。

    蓝恩则点了点头后直接推门进入,走到了酒馆的吧台之前。

    不算明亮的灯光下,刚归拢好一堆酒瓶的老板抬起头,就看见自己面前站着个高大异常的兜帽男人。

    但他也没有表现出惊讶。

    这里可是辛特拉,好汉子数不胜数!

    一个在辛特拉人见人爱的魅力男人至少该是如此形象:他的脑袋要碰到屋顶,肩膀要比得上门框!骂起人来比矮人还凶,怒吼起来宛如水牛!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至少在三十步外就要散发出马匹、汗水和啤酒的味道。

    眼前这个家伙也就身板还不错,但是带着兜帽显得神神鬼鬼,身上也一点没有男人该有的味道。

    所以这在辛特拉的标准里,不算个好男人。

    “要来点什么?”

    酒馆老板冷淡的说着。

    他习惯性的用腰间的帆布围裙擦了擦手,然后又提起来擦了擦吧台。

    那吧台上的经年老油脂已经跟灰尘混在一起,杂糅成了结实的黑色泥层。

    在围裙擦过的时候,蓝恩甚至能感觉到那不小的粘性。

    “两个房间,顺带照顾两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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