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德克萨斯剿匪记!
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 其实,这三个州的情况,大致差不多,因为他们的地位都差不多,都属于是在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南方州,他们有很多的相似,不看细节上的地理差距的话,这三个州有很大的相似性,要说比较特别的,那也就是德克萨斯了。 在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的时候,德克萨斯这个州就进行了投票,为的是公投一下,大家是想加入北方呢,还是加入南方呢? 结果很快出来,加入南方! 这很正常的结果,这里全是棉花田呀,也就是大部分都是奴隶主嘛,但是,有人觉得不好。 谁呢? 就是当时的州长山姆.休斯敦! 这个州长不是一般的州长啊,山姆.休斯敦在美国可是传奇啊,他是最出名的牛仔,他早年当过印第安人,后来则是帮助德克萨斯州脱离西班牙独立,他可以说是德克萨斯州之父,德克萨斯的那个城市的名字也是他的呀! 在州长之前,山姆.休斯敦就是德克萨斯共和国的总统,这么一个人啊,多么的强势啊,可是,他觉得不好,那能怎么做呢? 咱们谁也不帮,咱们就中立好不好? 这就是山姆的办法,说实话,这已经是讨好奴隶主的一个方案了,但是! “你休斯敦不加入南方的叛乱!你就下台吧!” 当时德克萨斯州的议会就是这么告诉休斯敦的,于是,这个传奇人物回老家了,没两年他就死了。 从这个事儿能看出什么来呢? 德克萨斯州啊,这个地方的南方势力是非常强的! 其实,不光是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这都是南方的强势州啊,因为这两个州都有美国最主要的黑奴贸易港口啊! 所以。这样的地方,被北军给占领了,那会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遍地的游击队呀! 有点儿文雅的词儿,那就叫地方武装势力割据。但这些个游击队很有意思。毕竟是内战,有支持南方的,就有支持北方的,所以,这些个游击队也分两派。而且乱的吓人。 现在最有名气的支持北方的游击队叫‘蓝鹰队’,而南方最有名的一支叫‘砍树队’! 但很有意思啊,李梦杨通过他的情报网络知道,那个砍树队的首领,名字叫做威廉.科特里尔,可是这个家伙以前是蓝鹰队的人呀! 所以,这不是一锅粥是啥? 乱,乱,乱! 那么面对如此的乱局,李梦杨将会如做呢? 现在的目标。就是解亚特兰大之围,但不过,李梦杨的帝国大军,可是第三股势力呀,好像是两边都不讨好的。 那咱们不如就来个大棒加萝卜! …… 威廉.安德森,这个家伙有个绰号叫‘血腥的比尔’,所谓比尔,就是威廉的另外一个叫法,在美国就这样,当然了。这个家伙不会知道100多年后有叫克林顿的家伙当了总统,别人也叫那个家伙比尔。 可是,血腥的比尔不是白叫的,这个家伙的坐骑是一匹黑色的骏马。而他为了装饰自己的爱马,给这牲口戴了个项链,那项链穿的可是联邦士兵的头骨啊。 如此凶悍的人物,他以前是跟那个威廉.科特里尔混的,而现在,这支砍树帮已经是分裂成了许多的匪帮。这帮家伙除了打北方联邦的士兵,他们还没事儿的就去抢劫当地的一些个有钱人。 没办法,你说他们的军饷能从哪里来呢? 而且别忘了,他们可是反对北方联邦的,也就是说,他们打出的这个大旗,就是反对侵略者,而我反侵略,那么我就可以以这个名义去抢劫,我们是对的…… 逻辑上很有意思的哦,但这样的逻辑其实是普遍存在的。 但不过,毕竟是要跟北方佬作战,那帮家伙可不是什么怂蛋,而且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激起了民愤,许多的人组织了起来形成了民兵,所以,威廉.安德森队伍的日子并不好过。 而这一天,他的队伍里来了一个人。 “头儿!就是这小子,他带着砍树帮的标志!”一个满脸脏兮兮的,穿着牛仔服饰的家伙跟威廉.安德森汇报着。 “嗯?”安德森昂起他的那张已非常凶恶的脸,没办法,他杀人杀太多了,而且还虐尸,不然那些个头盖骨哪里来的?面由心生,他已经完全不是以前的样子了。 “把那个混蛋煮了吃吧!” 这就是威廉.安德森的命令,而他的手下,都感到了一阵恶寒,这真的要吃人了吗? “头儿!”之前的那个牛仔可是不想吃什么人的,“那家伙是弗兰克.杰姆斯,我以前就认识的,这个,不好下口啊。” “哈哈哈……”威廉.安德森大笑了起来,露出了他森然的牙齿,“好吧,把那个什么杰姆斯给我带上来!” 弗兰克.杰姆斯,他以前就是砍树帮的头领科特里尔最信任的手下,科特里尔这支部队,其实是在堪萨斯起的兵,早年来说,他们就是制造了那个‘流血的堪萨斯’的主要成员,当然了,当初那最风光的时候就是跟着约翰.布朗。 好吧,约翰.布朗这个反奴隶制的英雄,他恐怕万万不会想到,自己原来的手下后来会加入南方来对付联邦的士兵。 弗兰克作为砍树帮的老人儿,他自然人头很熟,而这番来找威廉.安德森,也是有他的目的的。 “安德森先生,你要吃了我也可以,不过,我这身rou老了,而且好长时间没有洗澡了,酸的很,恐怕不太好吃。” 弗兰克.杰姆斯跟威廉.安德森一见面,那这话里面就带着火药味。 “我说杰姆斯先生,你是干什么来了?难道说科特里尔那个家伙被吉姆.莱恩干掉了?”安德森所说的吉姆.莱恩,就是蓝鹰队的头领。 蓝鹰队,其实也是从堪萨斯起来的,也就是说,大家以前还真的是一个队伍的战友,但现在,要是见面那必然就先开枪再说。 “那当然还没有。”弗兰克.杰姆斯摘下了自己的牛仔帽拍了拍,上面全是土,显然来的这一路很幸苦,“但也快了,所以,我这不就过来找你了嘛。” “哈哈……”威廉.安德森明白了,这个弗兰克一定是走投无路了,然后过来投奔的,但不过,“你弟弟呢?” “哎~他运气不错,见上帝去了。”弗兰克.杰姆斯有个弟弟叫昆西,而在说这个话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帽子有戴上了。 “哈哈……我看他是下地狱的可能性大!”威廉.安德森说话真的是很损啊。 “随便吧。”弗兰克.杰姆斯并不在意,也对啊,他是来投奔的嘛。 但是,投奔过来,那就这么容易吗?我们中国这边的山寨什么的,那得要个投名状吧? “你就这么来啊?我这里也没吃的!”果然,威廉.安德森就给了弗兰克一个白眼儿。 “安德森先生,你的运气好,我的运气也好,我在来的路上,看到了一个队伍,好像是最近进入德克萨斯的美利坚帝国军队的粮食车队,如果我们……”原来,这个弗兰克.杰姆斯是有备而来呀。 “我凭什么相信你?”威廉.安德森这家伙很警惕。 “哈!”那弗兰克.杰姆斯笑了,“我又不是上帝,那个车队我又创造不出来,你们只要跟我去,一看便知,如果你们不去,那么我就去找别人了。” 也对呀,只要看到那个车队,那不就成了吗?以威廉.安德森队伍的抢劫经验,只要去看一下,自然就可以确定,能不能抢了。 也就是说,这个抢劫的关键是,如何在广阔的德克萨斯的大地上,找到这么一个车队,而现在,弗兰克.杰姆斯就提供了这个信息。 “你这么肯定?” “安德森先生,我可以以我弟弟的命来发誓!” 那都这么说了,威廉.安德森还有啥犹豫的?再说了,一看情况不好,大家就跑嘛! 德克萨斯这个地方也好跑,地域广阔,有马你就可以纵横驰骋…… 没多久,血腥的比尔找一帮人,就在那个弗兰克.杰姆斯的引导下,来到了一处小山坡,那山坡下面有差不多半英里的距离,就有不少的大车,而且还有不少的人,而从车辙上来看,明显那里面是有东西的。 而现在,那帮家伙,也就是那个美利坚帝国的人好像在休息,三三两两的围坐在一堆,还准备点火做饭了。 好机会呀! “兄弟们!”那威廉.安德森还合计什么? “呜啦啦!” “哈哈!” 都不用命令,这个匪帮直接就冲上去了,他们有七十多人,也就是七十多匹的马,这从山坡上往下一冲,真的是也很壮观,好多的烟尘被带了起来。 “……”那弗兰克.杰姆斯一开始也跟着冲来着,但是没出去多远,他就好像一个没弄好,从马上跌了下来,但其实,马当时的速度还很慢…… 血腥的比尔根本就不管那个笨蛋,但是突然间他听到了一个怪声。 嗡嗡嗡……紧接着! 突突突!突突突! 如果是见识过美利坚帝国军队的人,那一定能听的出来,这就是加特林机枪的声音……(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的支持!真心感谢!xh211 (,,章节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