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富子》人者
人者,生无所携来,死无所携去。贱者如是,贵者亦如是,故人固无差也。差源得失。 比贱者,贵者得多,此其贵者也。比贵者,贱者得寡,此其贱者也。 求得避失,人之天性也。故人乐见己得,不乐见己失。若可活,则良可束欲。若不可活,则良消欲纵,欲驱人也。故今人劫邻人,村劫邻村。良消欲纵也。 止得与止失,皆消良也。故今饥者食人,贵者辱虐。此其良已消矣,贵者止得,贱者止失之故也。故良消者,人之差之故也。 使人之差消者,唯二术也。一使人得与失等,一使人不得不失也。然人鲜能得与失等,故人宜不得不失也。人不得于他,亦不以他失,则天下之差消,天下安矣。 人不劫人,亦不助人。不劫人者,不得也。不助人者,不失也。人得物于他,易者也,买者也,非为施与劫者也。天下遂安。 天下之重莫大于己者。不损人而利己者,为之。以利人而损己,虽报恩、以大义、利天下者,不为也。欲为之事,不损人,不损己,为之。不可为则忘之,享己所能为之事也。坚不可为者,得躁与心失,故宜忘之。
富贵须尽欢,贫贱须自娱。若人生六十,六十年间,去童年与老年,止四十年,去眠与食时,止二十年矣。此二十年之时,含在劳之时、悲情之时、患病之时也。余日或苦烦忧之。六十之年费也。唯将二十年以欲为之事、宜享之乐,则六十年莫费,时莫虚度也。 人者,等也,不得失也,享乐也。 ——有富安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