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米斯里
“吉尔伽美什?” 格林脑袋嗡地一声,不觉语气加重。 “——吉尔伽美什?” 如果不是他迅速清醒反应过来,险些把“混沌领主”也脱口而出。 金发黑瞳的双剑男听到格林重复自己的字,脸上露出讶然的表情,“你认识我?” 只是片刻的思索,格林打算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笑容,“不,但在我的家乡,‘吉尔伽美什’是英雄王的意思。” 米斯里看着他的眼睛,把格林看得心中惴惴,才忽然咧嘴一笑,“……看来我还需要多多努力。”说完身子一软塌拉下来,喘了几口粗气,爬到格林身旁与他并肩而坐。 摒着一口气的少年公爵,终于放下心来。但紧接着,他又开始激动起来。 自己一时起意,救下来的人,竟然叫做“米斯里吉尔伽美什”——如果是在其他地方,或许还有重名的可能,但既然自己身处于前辈戎装之子的记忆当中,那么毫无疑问,这一位“米斯里”,显然就是那最初的戎装之子,哥诺迪亚世界的唯一一位征服之王,混沌领主米斯里! 卢纳在上,这可是戎装之子的始祖! 一念及此,格林偷偷瞥向旁边浑身是血的双剑男,险些忍不住就要纳头便拜。早在追随神迹的游戏当中,格林就非常崇拜这位平定了天下、终结了神祇左右世界时代的伟大王者,那时他根本不知道还有戎装之子这回事,只是觉得在那个黄金白银遍地的时代,能够有勇气和它们对抗已经很不容易,向高高在上的神祇宣战?若是自己活在那个年代,恐怕连想都不敢想。 可米斯里不仅做了,而且还做的极为彻底的,不仅击杀金顶诸王中近半数,封印、驱逐若干,还获得了其他善良阵营神祇的认可。被它们共尊为王者。如果不是他打破了神祇的铁律、解放了青铜的生灵,又在战后将大部分黄金生灵和白银生灵放逐到异界,哪里会有现在青铜遗民和黑铁裔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在格林所了解的历史当中,米斯里当政的前后十年行事作风大相径庭。可瑕不掩瑜,他的丰功伟绩,是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 只是…… 格林又看了一眼身边的“混沌领主”,虽然心里相信他就是那位米斯里。可实在太过年轻,怎么看都不像是未来那个叱咤天下的无敌霸王。 “你对如此狼狈的我很感兴趣吗?”米斯里注意到格林的视线,抬头看向他,“那么,我之前的提议,你是否也一样兴趣盎然呢?” 格林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立刻应承。 他有些事情想要了解,也有些信息需要传达给米斯里。 “在我给你回应之前,我有些事情需要告诉你。”格林说着,从腰包里摸出一枚金币。递给米斯里,“认识吗?” 那金币是当世通用的适值金币,米斯里当然不认识。他看了看,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格林接过米斯里递回的金币,放进腰包收好,“我生活在另一个空间。” “异次元的旅者?”米斯里眉毛一扬。 格林心里一喜,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骗你。 “也不算是旅者,只是喜欢冒险而已。”格林轻咳一声,谦虚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经过的时候。我遇到了一点危险,没来得及设定锚点,结果随机传送来到了这座树林当中。” “锚点?”米斯里疑惑地问。 格林一愣,随即想起现在并没有与魔法有关的概念和理论。这些知识还是到中古纪元末期,成立了魔都的第一代魔导法皇恩底弥翁编撰了《以太巴尔魔书》之后,才在整个大陆流行开来。 那会儿混沌领主都死了近千年了。 “就是针对传送门目标的一种信号,是我的世界的说法。”格林随便解释了一下锚点的意思,把这个话题遮过去,“我们萍水相逢。何况我也不知道我会留在这个时间多久,就算是这样,你也希望我成为你的同伴吗?” 米斯里笑了笑,“这样说来,你我二人的相遇便是弥足珍贵的缘分了。”说着,他再一次向格林伸出了右手。 少年公爵看了一眼米斯里被划破的右手,伤口还流着鲜血。 “既然如此,过分推辞就是我的不是了。” 格林同样伸出右手,也不管米斯里满手是血,和他紧紧握在一起。 “请多指教了,米斯里。” 未来的混沌领主眼睛一亮,对于格林的应答喜出望外。 “与你相交,这份荣誉当属于我。” 格林心里感叹,米斯里这份谦虚,和对初次相识的异世界之人的,还有那种隐晦的求贤若渴,虽然看上去是年轻人的低姿态,但那毫无疑问也是他能走向未来的关键,此类气度,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达到的。看米斯里的年龄,大概也就是二十出头,这和历史上他直面金顶诸王、走上自己的还差了好些年岁,然而或许他现在还很稚嫩,可能都比不上这个时代的某国之君,但世界之王的雏形,已经在他的身上显现出来。 啧,为毛总觉得我眼里的米斯里应该浑身放金光才对。 格林默默吐了个槽,现在的情况毫无疑问,自己最终被初代的记忆所选中,那么眼前的米斯里自然就是这份记忆的主角,没能亲眼目睹主角光环的具象还真是有些遗憾呢。 两个人靠着石头并肩坐着,休息了整整五分钟,才稍微缓过劲儿来。在这个过程中,两个人也不是就静坐冥想,格林并不知自己怎么学会了古代人类语种,不过既然能够和米斯里畅通交流,当然要好好询问一下前后情况,结果得到的信息解开了他心中很多谜团。 有关于米斯里的身世,前世的官方设定并不清晰,不过由于许多支线任务都和这位伟人有关。不少玩家根据线索猜测他是被遗弃的混血生灵,也有人猜测他出身于太古时代最强大的人类家庭,最夸张的,则是一位玩家通过长篇累牍的叙述后。言之凿凿地表示混沌领主米斯里乃是神子。这些猜测神乎其神,把米斯里说的就好像是真主的化身一般,可通过米斯里本人自己的叙述,格林才愕然了解,米斯里既不是什么高等血脉。也不是神祇之子,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村庄,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诸神之战战火绵延,整个村庄都毁于一旦,他的父母为了让他能够存活,将他藏在了递交当中,后来多亏了一位路过的老兵听到婴儿米斯里的哭声,才把他救了出来,并从此带在身边。传授给他武艺和战斗技巧。 当然,听到这里,格林已经心知肚明,那位老兵,也就是米斯里的授业恩师,就是罗梅卡教宗曾提起的赛格莱特。传说中,第一本世界古典就是他进行主体编撰的,想来戎装之子的这些技巧——甚至可能包括秘奥,都要和他脱不了干系。只是米斯里没讲,显然如格林一般。都把戎装之子的事情当做了心底最大的秘密,他不说,格林也丝毫不会怪罪他。 毕竟换成自己,恐怕捂得还要更严。 在米斯里十四岁的时候。他的老师因为事情(格林猜测是去‘写书’了),师徒二人告别后,米斯里踏上了自己的旅途。或许是婴儿的遭遇刻入骨髓,米斯里一直极度反感诸神间无休止的战争,几个月的世间修行,让他首先认识到这时间的艰难悲苦、爱恨情仇。而当他来到当时由黄金生灵的巨大城市时,本打算找个工作安心生活的他,竟然因为身上的血脉而被守卫毫无缘由地抓走去充当了奴隶。
——提到这里,米斯里竟然撸起袖子,给格林看自己当时被烙下的奴隶印记。那虽然是不一样的图案,但大体上的轮廓格外清晰,少年公爵只看了一眼,心里就是一惊,几乎不用去查看,他就清楚知道,那就是自己胳膊上黑色荆棘花纹的雏形。 是为了铭记这段耻辱的历史吗? 格林默默地想,没有开口询问,毕竟现在就算问也不会有答案。 米斯里放下袖子,接着叙述。 三年的奴隶生涯,让米斯里深深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扭曲不公,作为青铜生灵就要被黄金和白银生灵当做奴隶,每日如牲口般劳作,时不时就要挨上一顿毒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而那些女性更为凄惨,有些姿色的会被套上项圈,整日如母狗般生活在高等血脉的**阴影之中,作为性奴隶不断遭受凌辱。这种非人的待遇,让年轻的米斯里感到了屈辱和怒火,他逐渐萌生了反抗高等血脉、推翻神祇统治的念头,于是在暗中的策划下,他结识了一批同为奴隶、但却值得信赖的伙伴。在苦苦忍耐了近半年之后,他终于抓住了机会,趁着高等血脉庆贺他们的神祇战胜之际,杀死了醉酒的奴隶监工,带着那些奴隶伙伴一路杀出重围。尽管高等血脉很快惊觉奴隶造反,愤怒的守卫毫不留情地将大部分奴隶屠杀,但米斯里早在半年里,通过委曲求全暗中将每一条道路的情况都摸得一清二楚,他带着那些奴隶伙伴,最终逃出了城市,流窜到深山之中。 就如格林现在看到的一般,这个年代的深山极度危险,强大的魔兽比比皆是,所以当时的城市守卫也认为这些奴隶必死无疑而放弃了追杀,谁也不曾料想,米斯里竟然带着一众奴隶成功活了下来。他们在山里建筑了聚集地,并经过米斯里的激情演说摆脱了对自己奴隶身份的认知,重新成为了自由人。在这之后,米斯里组建了反抗军并被推选为首领,初期靠着机动优势埋伏、偷袭高等血脉的商队或是巡逻队,到了后来队伍逐渐发展壮大,米斯里便带领部队突袭高等血脉管辖的村庄、小镇,将其中被当做奴隶的青铜生灵解救出来,吸纳其中愿意反抗的人们。久而久之,他的队伍越来越强大,以至于到了后来,高等血脉不得不放弃“小毛贼”的认知,将他放到等同于一只大军的重视程度,虽然屡屡围剿却总是被米斯里带队逃离,用计谋诱捕也被他险之又险地避开。到了这时,事态已经逐渐走向失控,解放奴隶的米斯里大名已经传遍了半个大陆,越来越多的奴隶开始反抗高等血脉的压迫,出逃或是加入到米斯里的阵营当中,时至今日,米斯里的反抗部队遍布大陆各地,林林总总,也要有近百万人的规模。 高等血脉虽然有意将米斯里的军队摧毁,但青铜生灵本身就极具战斗天赋,而且原本身为奴隶时的衰弱已经在这段时间里得到了修正,即使是正规的军队轻易都奈何不了米斯里的反抗大军,最终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 青铜生灵善战,那是因为金顶诸王们制造青铜血脉的时候,为的就是让他们代替数量稀少、血脉珍贵的黄金裔和白银裔。然而由于繁衍能力的增强,青铜生灵的潜力便随之降低,虽然几乎是人人都能上战场,可拔尖的高等战力却极为稀缺。与之相反,高等血脉虽然数量处于劣势,但实力不凡者比比皆是,像是泰坦族、龙族等等更是其中翘楚。所以高等血脉的办法,就是组织一只强力刺杀小队,对米斯里进行后方斩首。没过多久,高等血脉得到情报,米斯里的军队会为了食物而进行捕猎,身为首领的米斯里,则会以身作则定期参与到队伍的捕猎当中。没有大军相伴,这无疑是刺杀米斯里的最佳时机,高等血脉立刻派出刺杀小队,全速山林之中,势要将米斯里就地袭杀。 “然而他们再一次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