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山河绝响
第131章山河绝响 夜晚。 繁星点点。 璀璨银河灿烂。 李含沙站立在苍穹之下,观看星空,只觉得天地人无限接近,星斗亘古不变,始终运转,而人世沧桑,十年之间,已是物是人非。 突然,似乎有流星划破长空,转眼消失,漫天星斗都摇晃了一下。 “天下大势,群龙并起,易叔,总舵主这两人图谋甚大,也异想天开,说不定真的就能够做成大事。我倒是期待他们做成大事之后,会强横到什么地步?然后才值得我交手。”李含沙虽然没有参与到易叔和总舵主的大事之中,但也不会阻止这两人行事。 因为,他渴求对手。 自从和唐北斗,忍祭天,还有雇佣兵之王彼列战斗之后,李含沙就进入一种神秘而不可思议的境界。 世情如梦,红尘净土。 他的精神既已经超脱,却又没有超脱,到达了一种世世代代练武之人追求而不可得的妙境。 这个世界上的巅峰人物,如易叔,唐北斗,洪门天煞孤星的总舵主,忍祭天等人,都是金刚不坏之境界,内外一体,武道巅峰,为世人所仰望,在古代,他们就是仙人,神人,乃至于圣人。 哪怕是在现代,他们也是入大内如入无人之境,力量归于自身的伟岸霸主。 可现在李含沙看来,这些人也没有资格威胁到自己。 他是孤独的。 淡淡的寂寞,涌上心头,和星空一般。 突然,他心灵一动:“出来吧。” 在旁边的小树林中突然黑影一闪,一个身材匀称,皮肤微微古铜色,外表气息宁静,内部深处似乎狂暴如大海狂风的青年。 这个青年冥目开阖,似乎一条蛰伏在黄泉深处的孽龙,暂时不动,一动就要惊天动地。 “聂狂龙?”李含沙看着来的青年,微微扼首。 “你知道是我?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吧。”这个青年正是五条龙之一的聂狂龙。 “你应该是观看了我杀死的彼列尸体,从他的身上洞彻了秘密,终于跨出了关键性的一步,踏入金刚不坏之境界。”李含沙打量了一下聂狂龙:“所以你就来找我?” 五条龙本身就是超一流的高手,而聂狂龙是五条龙之中最强的那一条,这条狂龙比起其它四条龙加起来都要厉害。 本身聂狂龙就是只差一丝就可以踏入金刚不坏境界的人,现在终于踏入,代表着他已经成为了站立在人类巅峰的那一批人。 “不错,我是踏入了这个境界。原来如此.......”聂狂龙也看着星空淡淡的说着:“这境界如此美妙,不可言语。我实在是还想象不出来,到达这个境界之后,还怎么进步,所以我才来找你。因为传说你突破了金刚不坏之境界,到达了更深之地步。难道金刚不坏后面还有路?” “所以,你想和我交手?”李含沙问。 “请教一二。”聂狂龙的性格极其桀骜,视天下英雄如无物,不然也不会叫做“狂龙”,但面对李含沙,他哪怕是突破了金刚不坏之境界,到达武道之极致,也没有半点狂心。 唐北斗,忍祭天,这两大老牌的金刚不坏之强者,每一个实力,都恐怕在他之上,联手彼列想要围杀李含沙都铩羽而归。 那李含沙到底有多强? 踏入了金刚不坏境界的聂狂龙就知道,这个境界是所有武者所追求的最高武道,他踏入之后,就觉得前面没有了路。 所以,他来找李含沙。 “那你出手吧。”李含沙语气十分平静,似乎在喝茶聊天,气氛变得闲情逸致起来。 哗啦! 聂狂龙手掌张开,五指向外一撑,掌心塌陷,顿时就有一股气流当空旋转,造成了拉扯,他整个人动了,如一条五爪金龙,翱翔长空,吞云吐雾,翻云覆雨。 龙爪龙形,云龙折身。 五指龙爪,已经笼罩了李含沙的咽喉,眼睛,太阳xue,人中xue,喉结,胸口檀中xue,等数十个要害部位。 以聂狂龙的力量和运劲手段,别说打实在了,哪怕是稍微劲风擦到,都会筋骨全部断裂,内脏破碎。
聂狂龙本身就是力大无穷,天赋异禀,这一击之间,用上了他的全部力量。 嗡........ 他的龙爪劲落下,正中李含沙的头,脸,喉,前胸。立刻发出洪钟大吕之音,似乎是打到了一面巨大的铜钟上面。 “什么?” 聂狂龙大吃一惊,以他现在的劲力,哪怕是铁人也打扁了,真正的铜铁大钟也可以打得稀烂,但打在了李含沙的身上,就如狂风巨浪冲刷磐石,那磐石岿然不动。 李含沙没有用任何武功和招式,不闪不避,任凭打击。 聂狂龙身躯一翻,已经用魔术似的速度,到达李含沙的背后,又是一拳。 这是他的身法极限,独创的狂龙步,这一拳,也是他毕生功力所凝聚。 “八极太极,五行八卦,龙虎豹鹤,鹰熊马象。接我一招,拳镇山河!”聂狂龙发出长吟,拳法缓慢起来,如蜗牛爬行,这样的拳,根本打不到人,哪怕是没有学会武功的人,也能够跑开。 可李含沙不闪不避,站定不动,哪怕是再慢的拳,也能够打到他的身上。 嗯? 李含沙转过身来,看见聂狂龙蜗牛缓慢的一拳,气凝魂定,浩浩荡荡,似乎巍巍山河都被他一拳引动。 这拳势,只要击中了,绝对惊天动地。 他也似乎没有料到,聂狂龙居然可以打出如此气势磅礴的一拳,这拳已经不是技击,因为如此之慢的速度,对于任何技击来说,都是死路一条。 但正因为如此之慢,等拳势到达,才可以把气势和力量积蓄到巅峰。 这不是拳,而是一种近乎于道的艺术。 李含沙完全可以闪开,但他仍旧没有动。 聂狂龙也知道,他不会动。 拳已临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