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八仙阵(20)
蛊毒和蛊是不一样的。 蛊,是一种人工施以特殊方法,长年累月精心培养而成的神秘物体,可大可小,一般为动物,动物类的一般两只为一对,但也有极少类为植物。而施种的方法可以直接施种也可以间接施种。蛊只能是女子所养、所种,男子无法养种。与湘西赶尸术、泰国降头术并称为东南亚三大巫术。 蛊为远古之时所传神秘巫术,并只在湘西苗族女子之中所有流传,世循传女不传男,其他民族不曾有,纵有类似,但也远不能与此物相比。早为三苗先民用于情誓,两只为对,亦称****。如遇背叛,一方自尽,蛊从其体内飞出,引动另一****破体飞出,使其巨痛七日之后方气绝而亡。后来有汉族男子进入苗疆,见苗女多情,便居住下来,待二三月后,借口离开,许久不回,苗女自尽,汉人蛊飞人亡,导致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一部分医药家,也以记下一些治蛊之法,但所记之法,多不可取。蛊有多类,如人患病需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传说放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在湖南湘西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一些治蛊之法。 蛊毒是一种古代承传下来的黑巫术。作为巫术,它的体系与结构可以划分为“理论巫术“和“伪技艺“两部分。“理论巫术“又叫“伪科学“,在于它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它的认识体系思维方式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真“,是一套错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所谓“伪技艺“,民间通俗的说法叫法术,是由巫术的发明者运用自己的聪明与智慧创造的,它幻想依靠特定的主观行动来影响和支配客观事物的现象。“理论巫术“并不是创造法术者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法则,而是研究者通过探索各种法术的共性,归纳总结出的抽象原理,这些抽象原理的本质是人类某些思维方式的概括总结,同时也是古代科学、技术文明赖以创立的抽象原理。对构成蛊的各种具体法术的研究表明,蛊赖以成立的基础,是基于这样两样种思维方式:一是取象类比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隐藏在蛊信仰的背后,它体现着人类掌握和认识世界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能用现代的科学思维标准去衡量。科学对类比思维的运用是用已知的或已理解的事例作为基础来说明尚未全知的现象,应用的过程中可以产生一个有关说明者的预测,然后使其受到观察性和证实性的检验,以便确定预测是否是正确的,而蛊毒虽然也是以类比为基础,但是将某种特性强制性地转嫁到人或物身上,它不能用科学活动的实验实证标准去衡量,否则只能遭到误解。如在蛊的制作技术中,龙州,那坡,凭祥,靖西一带地方用一窝有三只以上的乳燕,将他们浸入水中,如果其中有抱成一团而死的,则被认为是雌雄一对的鸟儿,他们那种至死都纠缠在一起的生死不分离的情形,跟爱情上的男女恩爱海枯石烂不变心的情形相似,因此,用作蛊,这种基本的思维方式是相同原因必然会产生相同效果。取象类比思维在原始初民社会中普遍存在,在现代社会里也还存有残余。这也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还存在有迷信现象及有邪教组织存在于世而没有被淘汰的一个主要原因。二是接触律。其基本概念是认为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他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即使他们已相互远离。如云南的僳僳族有一种叫恋药的蛊毒,不论什么鸟若飞伏在地面就死的话,在鸟死之地,刮取一下些粉末,就成了蛊毒,若给外人食后,就可随你左右。它应用的思维也建立在接触律基础上。 养蛊的人基本上都是处于贫穷和边缘化了的人群,在这些从事蛊术的人员中,各民族各地区男女老少都有,但以成年女性居多。宋周去非的,清李调元的及张心泰,清张泓的等皆记巫蛊多为妇女所作。这些成年女性人们称之为蛊婆,如靖西龙州凭祥则称为“倍呀、信亲、倍那“,武鸣、马山、上林一带则称为“姆发“,认为这些蛊婆的言语具有巫术效应,但都是反话。一个成年女性无辜被指控畜蛊,其所遭受的迫害是空前残酷的。对这类成年女性的特征,中国及国外的看法是一致的。“传统陈规俗见中的巫婆是独居的成年女性,她不符合男性对女性的正常行为的看法。她过分自信,她不需要爱,也不施舍爱,她不服侍男人,也不养育儿童,她不关心弱者。她有咒语的力量,并靠它去保护自己和诅咒别人。除此之外,她也许还有其他的更加神秘的但不是取自既定秩序的力量。为了谋生,所有的巫妇都用她们特有的力量去威胁男人的权威,社会秩序取决于符合男性理想的女性行为的妇女。因此,识别出了一个妇女是巫士,那么,不仅是男人们,连女性和儿童也会反对她的“。这些说明,蛊的起源,和母权制社会可能有某种联系。进入父权制以后,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妇女的地位每况愈下,在男人们眼里,妇女是不洁净的,尤其是她们周期性每月出一次血的月经现象,被认为最污秽,跟恐怖又可怕的蛊一样,十分令人畏惧,在这里人们认为妇女是恶毒的,这类妇女无端指控为蛊妇,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独居的成年女性对侵略行径没有正当的发泄途径,放蛊便成了她们惟一的武器,蛊跟蛊婆一样,蛊就是蛊婆,蛊婆就是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