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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伴郎和伴娘

    习俗,顾名思义,就是风俗习惯。【】老百姓的习俗也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

    在赣东北地区,娶亲嫁女,红白喜事,都有早上吃麻芝的风俗。

    九十年代以前,cao办喜事的人家,头一天晚上会根据客人的多少,先把糯米浸起来。

    第二天,天没亮,主人就要蒸糯米了。

    天刚蒙蒙亮,事先通知了的,年轻力壮的亲友,便开始打麻芝了。

    打麻芝一般要五六个人以上,将蒸熟透了的糯米,倒进石臼里面,熟练的那个人负责牵麻芝、翻麻芝,也是一线的指挥员,另外几个人则两个人一组,轮流挥舞大木锤你一下我一下打起来。

    有力气的男人打起麻芝来,那是“通,通”作响,一下一下打到了底;差劲一点的打在面上,打下去的声音是“啪、啪”的。

    打麻芝是个力气活,吃了麻芝的人耐饿,能干力气活。

    现在的年轻人不干了力气活,吃不吃麻芝无所谓了。

    读大学的越来越多了,写写字的力气活很多人不愿意干了,让电脑干了。

    以前说到读书离不开写字。时代不同了,现在写不写字无所谓了。

    十个大学生中,几乎有九个八个,写的汉字,跟外国人差不多了。注意,这个外国人还不能是学汉语专业的。如果人家是学汉语专业的,你还不好意思跟人家比,因为你自己都会怕丢人。

    八十年代打麻芝,吃麻芝,人们津津乐道;九十年代以后,去办喜事的人家吃早饭的,越来越少了,打麻芝的渐渐也少了。

    到了二十一世纪以后,吃喜酒早上还有麻芝吃,不过你吃的麻芝,已经不是人工打的,是机器加工的,你基本上看不到打麻芝的了。

    刘小平吃了麻芝,脑袋会更清醒,赶紧回家看书,老头子今天也放假。

    李翔吃了麻芝,会跟自己较劲,会想一些别人都认为是稀奇古怪的和我们不相干的事情。

    甘新建吃了麻芝,更有劲道了。他跟叶建华理论了,叫了吃麻芝的客人评理了,看见叶建华的爷爷过来了,他又想再说道说道。

    老人明白甘新建的意思,趁着甘新建开口之前,他先同李翔打招呼了。“强崽,你比华仂要大一点,要劝劝华仂。”

    老人的话还没有落地,甘新建抢过去了,“我比李翔还要大几天。”

    “那就好,你们一起说说,不要愁眉苦脸的,到了女方家里,别人会觉得他没礼貌、不懂事的。”老人看着李翔,“你平时也要多担待一点,从小没有人疼他,我就尽量惯着他,因此他总是觉得比别人可怜,不公平,他不知道别人的艰苦呀。”

    看见老人白发苍苍,欲说还休,李翔的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苦,有谁比老人更苦吗?丧妻失子,儿媳改嫁,爷孙两个相依为命,他是爷爷,从叶建华三岁开始,还要即当爹又当娘,个中酸苦谁能体会?

    “我们也一样不懂事的。您放心,没事的。”李翔诚诚恳恳地说。

    “等一下你去了,女方家里如果临时提一些要求,你要帮忙说说,不要搞得太晚过来,客人要等到你们来了才开席的。”老人交代道。

    李翔点头答应了。李翔不到四十岁的时候,被单位领导誉为“叔公、伯公”协会主席,可想而知他参加了多少次迎亲的队伍。

    当时他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参加婚礼,更是第一次成为男方迎亲的代表之一,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但是,他不能不答应老人的要求,尽力而为吧。

    “你看见介绍人来了没有?”老人有点着急。

    李翔忙安慰老人,“我来了之后,没看见她来。她昨天跟我说了,会早一点过来的,不要急。我到外面去看看。”李翔奇怪了,洪江兰为什么出尔反尔?

    到了十点半,洪江兰还没有来,李翔跟叶建华说,“你是不是去她家里看一看?”

    “不去。她不是看见我烦吗?不管她,我们准备动身吧。不要说她不来,就是黄彩莲不来,我也无所谓。”叶建华脸色还是阴沉沉的,不好看,不过基本上心平气和了。只是声音里面有点苦。

    李翔心里暗暗着急,心里说,洪江兰哪洪江兰,你不至于那么绝情吧?一个八面玲珑面面俱到的女强人,不至于糊涂一时吧?

    李翔绝对相信叶建华说,黄彩莲来不来,他无所谓是真心话。但是,李翔清楚,你洪江兰不来,叶建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看见快十一点了,叶建华的爷爷发话了,“动身吧,去晚了我们就失礼了,落下话柄给女方了。早去早回。”

    介绍人没来,去新娘子家的有四个人,叶建华,叶建华的叔叔——叔公,叶建华的娘舅——舅公,李翔。

    叶建华的姑父借了一辆小货车,很旧,停在巷口。

    李翔他们正要上车,洪江兰来了。她坐了一辆吉普车来。李翔问叶建华,“这是不是他老公的车?”

    李翔其实是问,是不是那个司机?是那个司机的话,洪江兰就太过分了,恬不知耻了。

    “不是,他老公的车比较旧。”叶建华的声音里面有点咸。

    “来晚了,让大家久等了,我去借了一辆车接新嫂,走,李翔我们跟新郎官坐这个车。让他们坐后面的车。”洪江兰冲着叔公和舅公说,“叔公、舅公你们辛苦一下了。莫见怪。”

    看见介绍人赶来了,还带来了婚车,谁会见怪呢,高兴还来不及哪。

    洪江兰一定要叶建华坐前面副驾驶的位置,叶建华不想,她说,你是新郎官,不能缩头缩脑的。我跟李翔坐后面。快点。

    叶建华嘀咕了一句,“坐车前面后面不是一样的,又不多什么。”

    李翔听的出来,叶建华的话里面有些酸。不多什么,不错,可是,肯定少了一些什么。少了什么呢?不对,还是多了,多了一点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叶建华家的婚礼筹办的,确确实实是简简单单的,加上叶建华的阴晴不定,显得相当冷清,黄彩莲家却是相当的热闹。

    据说,黄彩莲的哥哥将叶建华叔叔的意思提出后,开始没有什么人反对。

    临到了要嫁女儿了,做娘的坚决不同意随随便便了,她说,女人出嫁是一辈子的大事情,冷冷清清的不要说男方看不起,左邻右舍的也会说闲话。女儿是我身上掉下来的rou,你们不心痛,我心痛。男方不出钱,我们自己出钱。

    车子刚刚停下,李翔他们还没有下车,热情洋溢的鞭炮便噼里啪啦的响起了。

    鞭炮声一停,烟雾还在弥漫,欢声笑语就扑面而来。

    发香烟的,敬茶的,上点心的,邻居端点心来的,接连不断。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应接不暇”。

    抽烟,喝茶,吃点心,接着是开席吃饭喝酒划拳,也是接二连三的。

    只要你嘴巴一停下来,马上会有人劝说你,“来来来,吃吃吃。”

    李翔不饿,可是架不住对方的盛情,他只好慢慢吃,筷子不放手,嘴巴慢慢咀嚼,眼睛四处寻找。他希望能够看见那个自称“雪胎梅骨”的女子。

    李翔的希望与企图无关,也无关风月,平常人的平常心而已。尽管,电影院的葵花籽还在,还历历在目。

    李翔的希望真正来说,跟他的闲得无聊有关。他总不能傻头傻脑不停的吃东西吧,总不能傻了吧唧的看着碗里的吧。

    “众里寻她千百度”?没有。李翔是漫不经心的瞧瞧而已。不过,人真的是个奇怪的高级动物。你越是没看见,呵呵,你还越是有想看见的**。

    阅历是什么?阅历是一个人亲身的经历,通过这些经历,而产生的对人、事、物的理解,以及从中收获的知识。

    李翔年轻,不知道这个时候,新娘子的闺蜜,她的主要任务是陪同新娘子,一如他陪同新郎官一样。

    伴娘和伴郎的作用,基本上相同。

    伴郎,李翔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做了一回。呵呵,据说伴郎的条件,必须是年龄差不多的,为人慷慨大方,有一副古道热肠,肯为新郎官两肋插刀,即要能经得起“酒精”的考验,做好贴身保镖,还要顶得住客人的软硬兼施和恩威并用,拼命守护死党当年的糗事和风流韵事。

    那些条件哪,要求呀,都是后来慢慢完善的。八十年代,伴郎的一个重要任务之一,是代表新郎官跟女方家里讨价还价。现在的年轻人,想不到吧。有些话,新郎官说不出口;有些话,叔公、舅公说出口,会让人家觉得没有诚意。

    呵呵,当时的李翔没想过那么多,也想不到那么多。只是觉得挺好玩的,做这样的客人很爽,受到别人热情款待的滋味,很舒服。

    他不知道很多人不喜欢,或者说不愿意成为这样的客人。

    让李翔后来怪自己不开窍的是,他到了新娘子黄彩莲家里,唯一想见到的人,他甚至不知道她的任务是伴娘,跟自己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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