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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刚以柔柔之

    晚上八点五十,李翔将匕首放进书里面,把书卷起来拿在手上,离开房间,去刘云店门口斜对面的小街上等她下班。【】李翔站在暗处,从门店照出来的光线离他的脚只有四五十厘米。

    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段,李翔是分析过的。他认为那个sao扰刘云的主任,如果贼心不死,要过来肯定也会选择这个时间段。来早了,没下班,有顾客在,没有下手的机会;来晚了,下了班,关了门,叫门没有理由。这个时候来可以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检查工作,看看你们是不是提前关门,提前下班了。

    选择站在暗处,李翔是怕那个家伙看见了他不进去了。

    李翔有备而去的第一次守株待狼,狼没有出现,却意外地看到江小平从店里面出来。

    只要江小平没有看见李翔,李翔没打算跟他打招呼。

    "李翔,你不进去,站在外面做什么?"江小平主动跟李翔打招呼了。如果不是在抢救室两个人共过甘苦,江小平也会装作没看见李翔的。都说男人和女人之间隔着的是一张纸,轻轻一捅就破了。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多时候中间隔着的就是比纸还要轻薄的雾,只要有合适的温度,就自然会云开雾散。

    “房间闷,出来走走。”李翔自己也觉得生硬了一点。

    “等刘云就等刘云,我还会乱说吗。”江小平怕李翔会误会自己,马上又说,“刚才路上碰见供销社的主任,他临时没空,让我顺便过来帮他通知刘云,明天上午去开会。”

    “呵呵,你以为我是那么小心眼的人?怎么跟家庭妇女一样学会胡思乱想了。”李翔发现小江真是一个比自己玲珑得多的人。

    江小平看见李翔手里捏着一本书,开玩笑说,“你的书里面有什么宝贝吧,怎么一天到晚都拿着一本书?”

    李翔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江小平看到了书里面的东西,下意识的将书插进了裤子的口袋里面。

    “哦,习惯了,你去忙吧,我进去看看了。”李翔边说边走进了光线里面,走进了百货店。他担心小江这个家伙心血来潮说看一看是什么书,那就尴尬了。

    店里刘云和汪大哥正在忙着整理东西,准备关门下班。李翔看着刘云眼无旁骛的样子,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快意涌上心头,就像猎人闻到了空气中野兽的味道。

    看到李翔进来,汪大哥冲着他微微一笑,很快就到里面房间去了。刘云收拾好了,来到门口,她看着李翔,不知道李翔是进去还是出去。

    李翔冲着外面示意了一下,他当然希望到自己房间去,至少隔壁没人住人吧。

    刘云马上跟里面汪大哥说,“老汪,我出去一下,留个门。”

    和刘云来到小街上,刘云突然问他,“你口袋里面放了什么,书吗?就等几分钟的时间,你还带本书,什么意思吗?”

    奇了怪了,李翔心里想,今天怎么了,小江和刘云都拿书来说事,难道他们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不可能哪,李翔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反常,平时本来就是手不离书的呀。是自己做贼心虚吗?也不对呀,自己不说大义凛然至少也是理直气壮吧。

    一个出色的主持人,他走上舞台就会形成一个以他为中心的强大气场,观众会津津乐道他的魅力。

    只要你是个有心人,你会发现气场无处不在。

    一个久经沙场的将士,他对于危险的来临会有超乎常人的敏感,周围气场的变化和反常会告诉他。

    大多数人能够很明显地察觉到,一个愤怒的人身上和一个忧郁的人身上所产生的不同的气场,不管这个人怎么去掩饰。这是因为人们见多识广了,凭借一点蛛丝马迹就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也算是熟能生巧吧。

    一个人细微的反常,只有身边关心他的人会察觉到。

    江小平和刘云都或多或少察觉到了,从李翔身上散发出来的冷峻,只是没有别的预兆,不知所以然,心里有点诧异而已。

    到了李翔的房间,刘云笑眯眯地问他,“今天来客人了?”她想象不出会有什么别的大事情。

    李翔不明白刘云怎么知道的,奇怪地看着她。

    刘云神秘地一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你们这里都会这一句?”

    “还有谁说过?是不是夏文英?”

    李翔没有回答,算是默然吧。

    “什么人来了?”刘云一本正经地看着李翔,今天这家伙不对呀,不冷不淡的。

    “杨家的。”

    “你怎么会有杨家的朋友?”

    还是奇怪地看着刘云,心里说我有杨家的朋友奇怪吗?他不知道自己的状态更让刘云奇怪。

    刘云不喜欢这种氛围,谁也不会喜欢这种不冷不淡的氛围。

    她来到李翔面前,用手够了够后背,扭捏了一下身子,“我的背上很痒。”

    李翔心里琢磨着,“让我挠痒痒吗?怎么挠?”

    “你在想什么呐?我背上痒。”刘云瞪着眼睛看着傻在那里的李翔。

    李翔赶紧半搂着刘云,在她后背上搓揉了几下。

    不搓不揉还要好一点,搓揉了几下,刘云觉得背上真的很痒了。她烦躁地责备李翔,“你挠痒痒都不会吗?快点,把手伸进去,快点。”

    慌不择路,李翔的手一下子就从刘云的内衣里面摸到了她的后背。感觉刘云打了一个寒战,李翔有点于心不忍,就想把手退出来,隔着内衣挠。

    李翔的手微微一动,刘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就这样挠。”边说头就靠在了李翔的肩膀上。

    手在刘云温暖细腻光洁的背上游走,还有什么东西不会抛在脑后。

    “你的朋友叫什么?”

    “金崽,打铁的。”

    “打铁的金崽又不是杨家的,他是杨家还要过去一个小村庄的。”

    “你跟他熟悉?”李翔觉得这个世界太小了。

    “认识,没有说过话,你怎么认识金崽的?”

    “我外婆家在杨家,小时候经常去玩,这样就认识了。”

    “杨家有一个很漂亮的妹仂,经常跟金崽在一起。是不是他的女朋友”

    “不是不是,金崽的女朋友是另外一个。”

    “那这个漂亮妹仂是不是喜欢你?”

    李翔觉得刘云很神奇,他不知道这个呢呐货(女孩)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想法,而且她的推测还相当准确,依据是什么?是直觉吗?

    天长日久李翔发现具备这种能力的不仅仅是刘云,很多女的天生具备。

    “你怎么不说话了?”刘云脸上的疑云真的升起来了。

    “没有什么,我只是奇怪你怎么会这样想。”李翔认为不说银枝的事为好,自己问心无愧,也不存在故意隐瞒什么,何况根本没有什么。

    “你的手不要停偷懒。你说,她不是金崽的女朋友却经常跟金崽在一起,为什么?我估计金崽朋友里面有她喜欢的人,你是金崽的朋友,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你。”

    刘云本来并没有真的这样去想,她也只是要自圆其说。谁知道这么一说,刘云自己也觉得合情合理。

    “嘿嘿,我本来认为你到公安局干预审合适,看来你干刑警更出色。”李翔是实话实说,刘云却没有想到自己真的猜对了,她以为李翔在讽刺自己呢。

    “你怎么会跟金崽成为朋友的呢?你们看过去就不像是一路人。”

    “不打不相识,十岁的时候,我们第一天见面,他爸爸让他陪我去爬山,他当面答应了,背后却跟我提了一个条件,掰手劲,我赢了他他才陪我去,结果我们掰了一下午,他输了不服气,我输了也不服气,最后我们都精疲力尽了才作罢。”

    李翔很开心的回忆这些往事,更开心能够名正言顺的将挠痒变成抚摸。“后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我每次去外婆家都会找他玩,我去了,他可以什么都不干,专门陪我玩,他爸爸从来不说他。”

    “今天还有谁来了?你搞了什么菜招待他们?为什么不叫我过来吃饭?”

    “慢一点。”李翔的感触都集中在了手上,“金崽带了女朋友来?”

    “那个漂亮妹仂也来了?是吗?”

    “哎,菜是金崽带来的,他们来的比较晚,我估计你已经吃过了,就没有过去叫你,加上你上班也不方便,以后机会多得很,什么时候我带你去杨家玩。”

    刘云抬起头,看着李翔,“你是不是怕她们知道你有女朋友了?”

    “在你眼里好像我就是一个坏蛋,告诉你,他们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

    “你不是坏蛋吗?你做过好事吗?哦,抢救屠夫算一个,还有吗?”

    “没有。”一直以来李翔总是觉得自己做了很多好人好事,到头来发现没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不过,至少我没有做什么坏事吧?”

    “没有吗?叫你挠痒,你在做什么?”刘云的头又靠在李翔的肩膀上了。

    仿佛听到了冲锋的号角,既然你刘云说是在做坏事,何不将坏事进行到底!李翔猛然产生了勇气,他的手移动到了刘云的胸前,轻轻柔柔地握着了让他心驰神往的满满的鼓鼓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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