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一点都没变
我开始觉得她很特别,虽然是大家眼中的异类,可她依旧乐观向上,性格中没有丝毫自卑,像是波光粼粼的河水,经过大浪淘沙后,能淘出闪耀的金子。 萧礼从窗前走回来,随手盖上了日记本,放进自己的抽屉中。抽屉里是一张韶华五年前的照片,照片有些泛黄了,边角也有些褶皱,看得出来,照片的主人经常摩挲它。 杨婷在楼下唱着歌,伴随着哈士奇欢快的汪汪声,这个早晨,如此美好。 萧礼下了楼,杨婷转头看了他一眼:“早餐在桌上,自己吃。” 萧礼拿起桌旁的一份财经报,一边看一边吃:“给爸爸打了电话没有?” 本来在逗哈士奇的杨婷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你要我说多少遍,他不是我爸爸!萧礼,也就你做得出认祖归宗的事儿!他萧颍的钱,我不稀罕!” “那你现在住的是谁的房子?”萧礼放下报纸。 “哼,要不是我妈在他手里,我至于这样被他拿捏着?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社会犯罪分子!”杨婷越说越刻薄。 “那你是谁呢?”萧礼的眼神也冷了下来,“社会犯罪分子的女儿、meimei?” “我就没想过要攀这门亲!花你们的钱,脏手!”杨婷怒气冲冲地说完这些后,摔门离去。 没过两分钟,杨婷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包裹,扔到桌上:“你的东西!” 随即又记恨地说道:“以后别让人知道我和你有血缘关系,我怕收到炸弹!” 萧礼将包裹拿到面前,寄件人的名字居然是——简韶华。 昨晚萧礼辗转反侧睡不着,以至于直到十点钟才起床,这时候收到包裹,不奇怪。他打开包裹,包裹中的东西很简单,他昨天送给韶华的手机、衣服、鞋子、披肩,甚至还有一张银行卡。 韶华在包裹中附了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萧礼,见字如见人。美容院的消费,我也不知道金额是多少,这是我卡里所有的积蓄,希望够支付那些钱。我走了,你以后也别再来找我了,我们两不相欠,各安天命吧。 他的手指在卡片上收紧,手背上青筋暴露,一把将包裹中所有的东西狠狠地甩到了地上。 没见过萧礼发这么大火的杨婷好奇地走了过来,捡起包裹,看到寄件人的名字,不由得嘲笑道:“简韶华?这不是昨天来找我家访的那位jiejie吗?萧礼,你还真是荤素不忌、寂寞难耐啊,北京、上海、深圳……算算看,你的小情人不少于十个吧,怎么?如今又发展到长沙了?” 萧礼没有理会杨婷的讥讽,只是隐忍着怒气开始打电话:“调动洪门在全国所有的势力,给我查一个叫简韶华的女人的行踪,三天之内,我要精确到一米之内的范围。” 韶华想逃,她以为萧礼还是当年的他,可惜,萧礼认祖归宗后,他身后的那趟水,已是深不见底了。 说到洪门,大家并不陌生。洪门为清代的秘密组织,原身是天地会,看过的人都知道,韦小宝进的组织就叫天地会。 洪门主要分支为哥老会、三合会与致公堂。三合会是众所周知的****组织,而致公堂则由黑变白了。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在1903年末,经叔父钟水养的介绍拜入檀香山洪门致公堂,并曾任洪门大陆山山主。在1925年10月10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五洲洪门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中国致公党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事业,是中国大陆8个民主党派其中1个。 而可怕的是,洪门并不是一个地方组织,它是一个世界组织,中国内地、台湾、香港、东南亚、北美……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洪门的势力盘根错节,根本不是你能想象的。 而萧礼,目前是洪门神秘大佬之一萧颍的儿子,他表面上再白,其实做的也是****的血腥事儿。不过这些,他不打算让韶华知道。 离开这栋陈旧肮脏的筒子楼时,韶华无疑是有些深深的孤独的,这些年漂泊不定,身如浮萍,总让人不知自己生亦何欢。 长沙到哈尔滨的车,只有一趟,那就是凌晨四点半的。 排队买票的时候,感觉有人撞了她一下,撞得她手里的身份证掉了下来,她正要捡起,那人却先她一步,点头哈腰连连赔罪地看着她,那人看她的眼神,很怪异。 她强忍着心里那股莫名的感觉,安慰自己,可能是自己多想了。 可是接下来,她总感觉有人的目光在追随着她。当她以为自己被人跟踪的时候,左右一看,周围的人似乎一个个地都在做自己的事,没有人关心她一个普普通通的过客。 这种强烈的被窥视跟踪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她坐火车到达哈尔滨的宾县内的一个临时旅馆。她住在旅馆中,打开窗户,看到8点钟的大街上,热闹一片,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合在一起,nongnong的市井味道扑鼻而来,陌生又熟悉,令她心安。 她将窗帘大大的拉开,享受着阳光洒在脸上的温热,尽管生活带给了她这么多的苦难,在这一刻,她依然觉得心是平静的,平静的如同一块反射着阳光的镜子一般,那闪耀的光芒,是她心中隐隐的渴盼。 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更好的! 她躺在床上,枕着散发着nongnong的干洗剂味道的枕头,一阵疲惫袭来,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可能是坐了27个小时的车,韶华累极了,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八点。 她揣着钱包,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宾县的晚上一如既往的热闹,烧烤摊子摆了一整条街,喝酒划拳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nongnong的烟雾遮蔽了天上的星星,呛人的油烟味儿始终是这里的一大特色。 韶华低着头一路走了过去,一直走到街道的最尽头,才找到一家最便宜的摊子,摊子上卖一块五一个的煎饼果子。吃了一份煎饼果子后,韶华掏出钱包来,看了看包里仅剩的几张钞票,叹了口气。 以后,她一定要有很多很多钱,她再也不想过这样狼狈的日子了,一块钱都得想办法掰开成两半花。 付了钱之后,韶华走入漆黑的巷子深处,凭借着微弱的月光,摸索着脚下的路。这条路上的街灯早就坏了,没想到过了五年都没有修。 街对角的王阿姨的馄饨摊子上,挂着一个五瓦的灯泡,王阿姨在这边住了几十年了,见不得有人走夜路摔倒,这灯泡一挂,便是五年。真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王阿姨隔壁的房子,以前是她的家,现在都不知道主人是谁了。 她走到亮光处,有些悲伤。可是紧接着,一双手从她身后搂住了她,另一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她的鼻子,她拳打脚踢,可惜因为缺氧,四肢渐渐开始变得无力。 靠着街灯的微光,她看见了面前的几个小混混,他们身上有nongnong的酒味和汗味,令人恶心。一个小混混将她全身都摸了一遍之后,从她的钱包里掏出十几块钱来,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比我还穷!” 另一个小混混拨开她额前的发丝,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声音中有着难掩的兴奋:“老大,这女的长得挺纯的,跟那啥电视上的周冬雨一样,不漂亮,可是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味道。反正她是外地人,咱们就上了吧,到时候就算是报案了,她这么穷,能呆多久?报案人一走,这案件直接不受理了!” “行!”为首的那个小混混听他这么一说,也开始兴奋起来。 那种丑陋、窒息的感觉又回来了,韶华的脑子里一片晕眩,胃里阵阵痉挛,浑身剧烈发抖,她感觉那些冒着汗的手就像滑腻的毒蛇一样,在她身体上游走着,亵渎着她,直到杀死她…… 五年前的回忆涌上脑海,也就在不远处,在她原先住的房子里,几个男人不停地在她身上抚摸着,她尖叫、呐喊、哭打,在那个暗的看不见一丝光明的夜里,她溺毙在绝望中,从此生活变成永夜,即使她努力挣扎,太深的阴影也在时刻提醒着她,那丑陋过去的存在,那令她战栗的存在。 如果没有她善心救过的那些鬼魂,她不知道,五年前的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龌龊的事情要重演了么?谁来救她?谁来救救她?是否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救她? 衣服已经被剥去大半,被过去包围的她脑中一片空白,满眼都是无尽的黑……无尽的黑……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突然,一股大力将她狠狠地扯到一片,五瓦灯泡那微弱的光陡然**她的眼里,竟像是太阳般刺目,她难受地眯了一下眼睛,适应光线后才发现,不知不觉,小巷中又来了十几个人。 那些人也是一副混混打扮,为首的那人穿着花布衬衫、沙滩裤,脖子上带着粗粗的金链子,身后带着的人各个手里拿着刀,正满脸戾气地看着瑟缩在黑暗中的那几个小混混。 “你敢碰她?是不是活腻了?”金链子大叔上前一步,将嘴里叼着的烟扔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他,腮帮子抖动着,看得出来有些紧张和愤怒。 “坚哥……我……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那个小混混吓得腿不停地抖动着,站都站不稳,只能艰难地扶着墙壁。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他上前一步掐着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她要是出了事,你十条命都不够给她陪葬!别给我说什么祸不及家人的屁话!我告诉你,她上头那位,可不是好惹的!” “坚哥,你放了我吧……放了我吧……”那个小混混已经很没骨气的哭了起来。 “放了你,可以!不过道上的规矩,你懂的!”他一把将他扔在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只蝼蚁,“说!哪只手碰她的!” “左手……不不不……右手……”他眼神慌乱,说话已经语无伦次了起来。 “说不出是不是?弟兄们,两只手都给我砍了!”他回过头,看着胆战心惊的韶华,“简小姐,请您避一避,毕竟这道上的事儿,让您看到了不好。” 韶华忙不迭地朝一百米外亮着路灯的大街上走去,就在她刚走到街口的那一瞬,她听到了一叠惨叫! 今晚欺负她的那些小混混,只怕都被砍掉了手! 她吓得两腿有些发软,不得不扶着街灯柱大口的喘气——活人比死人更可怕! 休息了好一阵子后,她回过头来,只见百米外王阿姨馄饨那儿,已经没有人了,只飘荡着几只见到血腥味就很兴奋的恶鬼,流连不去。 沿着路灯往前走,走过几条街后,是一个破旧的民房,民房上的门牌号码已经被锈迹腐蚀得看不清了,门前趴着一只酣睡的土狗,土狗抬起头来看到韶华,立刻兴奋地爬起来蹭到她面前,双腿搭在她的腿上,长长地吐着舌头。 韶华摸了摸土狗的头,露出一个久违的怀念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