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错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情迷兽王:杠上狂野BOSS在线阅读 - 412.第412章 你是我的小傻瓜

412.第412章 你是我的小傻瓜

    照顾安杰拉几个小的吃饱,清快速解决自己的肚皮。【】

    利落将桌面收拾干净,就准备给狼烈他们送饭,叮嘱江晴别乱动,让空看着安杰拉,别吵到江晴。

    然后,才朝着自家屋子走去。

    见江晴神情有些倦怠,空小心抱着安杰拉,带着狼睿去到木屋。顺便护送江晴去树屋午睡,承诺他会看好安杰拉和狼睿,让江晴不必担心。

    江晴打着呵欠,虽有些担心。

    知道清过去很快就会回来,随意点头,不久后沉沉酣睡过去。

    狼墨回来,见着客厅空荡荡的,空无一人。

    轻皱起眉头,朝卧室后木屋走去,但见空带着安杰拉和狼睿在平坡嬉闹,开口道:“空,江晴哪去了?”

    “江晴去树屋午睡了,灶台上清姨给你温着饭菜。”空连忙起身,他们将椰子抛入水塘中,安杰拉在里面用鱼尾和狼睿在平坡上嬉闹,玩的不亦乐乎!

    狼墨点头,看了狼睿几眼,见他额头伤口好了些,说道:“看着点狼睿,狼睿头上伤口没痊愈,别让他下水。”

    “嗯,好的。”空认真应道。

    狼墨转身走去厨房,囫囵填饱肚子,就往庭院旁树屋走去。一上午没见江晴,他想得紧。匆忙吃了些东西,直奔树屋,就想多看她两眼,以解相思之苦。

    走进树屋,见着江晴侧躺在竹床上,高耸的肚皮半掩着,露出一小部分肚子。手上拿着什么,指尖有些红肿,狼墨拧着眉,神情有些阴郁。

    上前,小心握住江晴的小手。

    看清指腹细密的针尖印,当即黑了脸,不敢太大力担心会吵醒江晴。拿过另一只手,同样布满细密的针尖印。青葱白嫩的小手,此刻红肿不堪,光看着就觉得心痛!

    狼墨轻抚着她红肿的指腹,神情阴骘。

    感受到一阵轻微的刺痛,江晴迷糊睁开惺忪的眼眸,眨巴几下才看清蹲在床边的狼墨,嘟囔道:“墨,你回来了!吃饭了吗?”

    说着,整个人依偎靠近狼墨。

    “手是怎么回事?”狼墨黑沉着脸,冷漠语气透着一丝危险的味道。明明都这般小心了,这人还能折腾自己受了伤,叫他如何不怒不气?

    闻声,江晴忙将双手藏到身后,嗫嚅着嘴唇。没敢吱声,知道狼墨心疼她,身上哪里破点皮,狼墨都会心疼自责大半天。这下子,看到江晴双手十指红肿不堪,江晴顿觉狼墨周身缭绕出rou眼可见的黑云了。

    很是吓人!

    “不说?”狼墨半眯着眼睑,危险瞅着江晴,神情流露可怖的戾气。要不是顾及江晴挺着个大肚子,他真想狠狠地打几十巴掌江晴的屁股。这人就不能安分乖巧点?

    江晴舔着干涩的唇角,从床边拿出那副兽皮套,瘪着嘴委屈道:“给你的!戴上手试试看合不合适?”

    狼墨疑惑,接过兽皮套,任由江晴折腾着戴上手。

    “这是什么?”狼墨问道。

    江晴道:“兽皮手套,我上午给你缝制的,看你虎口总是受伤我心疼!”说着,柔媚的声音低柔轻缓,带着些许刚醒时的低哑,尤外撩人心弦。

    狼墨轻颤,盯视着江晴,只见她用红肿的指腹轻轻触碰着他受伤的厚茧。一股说不出的感觉,从心房涌现传向四肢。酥酥的,麻麻的,感觉十分陌生,却意外让狼墨觉得温暖。

    “小傻瓜!”狼墨抬手,轻轻在江晴额间弹了下,而后紧紧地将她圈紧。这贴心的人儿,他真恨不得将她揉进骨髓,融入灵魂,与她彻底合二为一。

    感受到狼墨强而有力的臂膀,江晴柔声道:“我也想守护你,用我的方式。”目前,她不能跟他走在部族最前面,但至少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感情是平行线,单方的付出注定得不到结果。

    她希望狼墨明白,她会以自己的方式爱着他,注视着他。不管离得多远,她心底总会住着一个他。

    “我很开心!”狼墨浑厚的嗓音,低而沙,流露出丝丝温醇的气息。像是储藏久远的上等佳酿,绵长悠远,垂涎不已。

    他一直怀疑,如果那天不是七月初七,他没出现在湖里。

    他是否还会遇到江晴?

    亦或许,他该问遇到江晴的人,还会不会是他?

    这个结果不言而喻!

    他不敢深思,不愿深思。只想宠着她,腻着她,让她彻彻底底的变成他的所有物。他从不知道在自己内心深处,还居住着这样一头恶兽,无时无刻都想着吞噬江晴。

    舍不得让任何人觊觎接近她,强压着,苦撑着。就为了不让这头恶兽跑出来,他怕吓着她,更怕她疏远他。

    “试试手感如何?”江晴轻拍着他的肩头,示意他松手,说道:“如何不合适,我在改改……”

    “很合适!”狼墨戴着手套,握了握拳头,虽说有些不适,但他感觉得到习惯戴着手套。他能发挥出更大的劲道。武器割手,有时他不敢尽全力,担心没伤到猎物,反而伤到自己的手。

    “真的?”江晴睁圆眼,小心打量着狼墨手上的手套。确认他有没有说谎?

    狼墨诚然,卖力点头道:“这兽皮手套很不错,戴着它打猎时更方便,就算用尽全力都不担心武器会伤到自己的手。”

    见江晴一头雾水的神情,狼墨开口轻声为她解释起来。

    以前,江晴没来到部落的时候,他们平常使用的最多的就是标枪。标枪虽说打磨的十分光滑,那不过是仅限于粗糙的树干而言,标枪上木刺什么的,握在手上总能伤到手掌。

    部族勇士们的双手,基本上都是伤痕累累,就算磨出一层厚茧,有时也会被刺破扎出血。后来,江晴教导制作出了弓箭,情况好上不少,但有时候还是会弄伤手掌。

    有了兽皮手套他们无惧手上的武器,打猎时能够更专注更认真!

    “怎么不早说!”江晴心疼,轻抚着狼墨满是伤痕厚茧的手掌,淡淡的暖意透过手掌传递到她的指腹,没由来她觉得指腹那些针尖印不怎么疼了!

    “没事,这是勇士的勋章!”狼墨温声道,冷酷清俊的脸散发出无言的霸气,让江晴看得失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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