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葵花宝典
白如云似乎知道我的心思,柔声劝慰道: “你也别太担心,这种病,不会很快致人死地的,我们还有时间。另外,你们不是找了龙虎山的高人了吗?也许,会很顺利地得到解决。” “担心也没用,就这么大的事了,不管他。”我故作豁达地一笑,道:“白如云你累不累?不累的话,我们聊点别的?” “聊什么?”白如云问。 “聊聊你的事吧,哪里人,以前在哪里读书,家里还有谁?”我说。 对于白如云的身世,其实我是一无所知。目前只知道,她是我的同龄人,是被人害死的。 白如云沉默了一下,道:“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不过,我现在不想说。莫少华,我的情况,以后再告诉你吧。” “好吧,我也是随便问问。”我觉得有些无趣,道:“你休息吧,我玩手机游戏。” 白如云默然无语。 但是我能感觉到,她躲在牌位里偷看我。看吧看吧,谁叫我长得耐看呢。 冷清的夜里,我自顾自地玩手机,按时间给白如云点香换香。 天亮时分,我才站起来,伸个懒腰开始洗漱。 白如云跟了过来,问道:“今天上午,你有什么安排,还要去找病人赚钱吗?” 我想了想,道:“我去学校上课,这不是有了一万块吗?不够再说。” 现在属于生死未卜的状态,假如不能根治,我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所以,我想等今晚,见过了龙虎山的高人以后,再作打算。 “对了白如云,你就在出租屋里歇着吧。”顿了一下,我又说。 白如云摇摇头,道:“你同学还在这里睡觉,我怎么留在这里?孤男寡女的不像话,我跟着你一起去学校。” 在三爷面前,白如云也知道避嫌? 我心里又点甜蜜,道:“好,一起去上课。” 洗漱完毕,我给王可兵留下了一张纸条和房门钥匙,然后带上门,扬长而去。 白如云自然附体在我的身上,形影不离。 上课永远是一件枯燥的事,当冯心雨教授走上讲台的时候,我的瞌睡又再度袭来。 “同学们,我每次上课,总有几个打瞌睡的学生,比如这位莫少华同学。” 真是倒霉,冯心雨的矛头直指我,道:“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我的教学方式,有什么问题?今天我决定换一种方式上课,以讲故事的形式,来解读唐代诗人的政治命运。” “你一边跳肚皮舞一边讲课,我还是打瞌睡。”我小声嘀咕了一句,惹得前后几名同学一阵窃笑。 “咳咳,安静。今天我们说说孟浩然,这个人也算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怀才不遇倒霉蛋。”冯心雨推了推眼镜,道: “……其实孟浩然是有一次机会的,他的好友王维,曾经在玄宗李隆基面前举荐过他。玄宗命他做一首诗来看。孟浩然写下了《岁暮归南山》一诗,诗中有‘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之句,以表达自己怀才不遇的牢sao。谁知道这句话,惹得玄宗龙颜大怒,道‘卿不求仕,而朕未弃卿,奈何诬我?’所以说,孟浩然的骨子里是一个愤青,然而愤青在封建时代,是不容于朝廷的。” “老师,不是这样的!孟浩然和李隆基没有这段故事……” 突然间,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了出来。 这谁啊,居然敢和冯心雨叫板?我心情大爽,扭头寻找说话的人。 可是一扭头我才发现,班上所有的同学,都在一脸震惊地看着我! 卧槽,怪不得刚才的声音那么熟悉,原来是白如云的声音!这该死的妹子,竟然躲在我的身体里说话了! 以前白如云和我说话,只有我能听到,别人是听不见的。可是这一次,她居然忘了禁忌,弄得全班人都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她的话。 “莫少华,你可以发表不同意见。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学女人说话?”冯心雨目露杀气,看着我,一字一顿地问道。 无数道目光看着我,焦点聚集。 虽然我平时喜欢贫嘴,但是在课堂上学着女人说话,还是第一次,也难怪同学们惊诧莫名。 糗大了,我顿时泥雕木塑,张着嘴巴,不知道怎么解释。 “对不起啊莫少华,我听课听得忘神,忍不住就……”白如云的声音,在我的身体里弱弱地说道。 好吧,黄泥掉在裤裆里,不是那啥也是那啥,这个黑锅,我背定了。 我索性破罐子破摔,把胡闹进行到底,站起身来,尖着嗓子说道:“冯老师,我这几天二次发育,正处在变声期,所以说话就是介个样纸……。” 哄堂大笑。尤其是前排的妹子们,差点没把肚子里的隔夜饭给笑喷出来。 “你怎么不说你偷练了葵花宝典?给我滚出去——!”冯心雨怒不可遏,脸色涨得通红。 这一把年纪,还能二次发育,鬼信啊。 我怕冯教授会气得猝死,只好一声不吭,低头走向教室门。 来到cao场的一角,我倒在草坪上仰天长叹,道:“如云啊,听课不言真君子,你蹭课就蹭课呗,怎么还要害我?” “莫少华,我真的不是有意的,对不起。”白如云的声音带着哭腔,道:“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保证。” “算了算了,雷打火烧,命中所招。冯心雨嫉妒我的才华,所以一直不待见我,不怪你。”我自认倒霉,坐起身来,点了一根烟,默默发呆。 白如云知道闯了祸,也不敢说话,怕我发脾气。 忽然,有人走到我的身前,影子挡住了我的阳光。 抬起头来一看,却是工商管理系有名的纨绔子弟储刚。 储刚是本地人,家里有企业,算是学校里的阔少爷。他也追求了谭笑语很久,可是长得丑是硬伤,谭笑语就是不搭理他。 我站起身来,翻了翻白眼。 “你叫莫少华?”储刚开口问道。 储刚是认识我的,曾经,我们还在一起喝过酒。他现在故意装作不认识,无非是为了表现狗少爷的优越感。 但是你喜欢装逼,我偏偏不让。 于是我淡淡一笑,道:“储刚,不是真的不认识吧?去年学校运动会,你在跑道上摔了一个恶狗抢食鼻血长流,刚好趴在我的脚下,还记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