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孟歌的声音属于雄浑的那种,唱摇滚估计不错,现在唱着这情歌款款小清新颇有点不搭;而顾泠澜的声音其实说话的时候很好听,很清亮,但一唱歌,音调就高了几调,倒是正好适合了这女声——除了调确实差了点。【】 两个人唱到合唱部分,顾泠澜的调子终于被孟歌带准了。孟歌搂着顾泠澜的肩膀,强迫他回头与自己对视,而后自己深情款款地唱着“小酒窝长睫毛,迷人得无可救药……” “滚!”话筒里传来顾泠澜中气十足的喝声。 …… “你当初怎么会眼瞎到看上我?” “哪有男生睫毛那么长,哪有男生笑起来有两个这么漂亮的酒窝?哪有……” ……这是当初孟歌和顾泠澜的某对谈话。 两人唱完这首歌,钟筝立马帮他们欢呼雀跃。顾泠澜拎开捣蛋分子,坐回钟筝身边,正要问问她觉得自己表现怎么样,就看见屏幕上跳出了下一首歌。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我的我的,”已经被“小酒窝”刷新下线的钟筝,兴高采烈地抢过了麦克风。自己唱歌好歹比顾泠澜好嘛。 顾泠澜被她的样子逗笑了,鼓掌为她加油。 钟筝的目光看向jason,对于自己的新搭档心存好奇和期待。结果,她就眼看着jason拿起了话筒,递给了宋宸灏。 宋宸灏明显也是一呆,坐直了身体,看了看jason,皱了皱眉头,又看了看钟筝,最终什么都没说,拿着话筒转头看屏幕。 怎么是这家伙……钟筝心里也一疙瘩,算了,气氛如此愉悦,她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勉为其难给他个面子好了。她也转头认真看着屏幕。 “好!”孟歌大声吹着口哨。 顾泠澜也在一边笑着鼓掌。 眼看着歌词开始在即,宋宸灏的心忽然有点紧张。 “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谁愿意,有勇气,不顾一切付出真心。” 宋宸灏一开口,钟筝忽然觉得自己背上好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思维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他的声音低沉中略带沙哑,醇厚又深情,似乎直接入到了她的骨子里。 他拿着话筒,如斧凿般雕刻的侧颜,在霓虹灯的闪烁下,忽然间如烟花盛开般在她脑海里爆炸,让她有那么几秒钟,忘乎所以,甚至错过了自己该唱的第一句。 钟筝急忙甩甩头,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时候酒精上头。那个傲娇狂唱歌居然这么好,她的好胜心忽然很茂盛——只是唱歌这种事情,不是好胜心能解决的。 “你说的,不只你,还包括我自己,该不该再继续,该不该有回应,让爱一步一步靠近。”第一句慢了半拍,第二句抢拍赶上,第三句真声觉得不太对劲,第四句开始变幻假声…… 好吧,钟筝自己也是醉了。她只能当做一切都没发生,旁若无人地继续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被她如此奇葩的表现给惊到了,宋宸灏转头看着她,歌声顺着节拍流淌:“我对你有一点动心,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只是歌词,只是歌词而已……可是为什么自己的心,好像产生了共鸣?每一句歌词,好像说的都是他的心声……她的眼睛那么明媚,醉意里带着狡黠和天真,让他忍不住想看着她……宋宸灏忽然有点惶恐,急忙转过了头,不敢再看钟筝的眼睛。 而钟筝,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有点醉了,在他明明清冷的目光里,她却觉得周身有点暖洋洋的,身体轻飘飘的,脑海里乱糟糟的,有点不能思考。怎么回事?今天喝的就不多啊!她知道自己一喝就有点醉意,但是从来没有过这种不受控制的时候。 而且,自己的心跳为什么要在他的眼神里慢慢加快?是因为受到了挑衅吗?没有啊。是因为还在生他的气吗?不会啊…… 直到宋宸灏回过了头,钟筝才好像脱离了他的领域和掌控,只是整个人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有些不自在。她只好以更加认真的演唱来掩盖。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不知结果是悲伤还是喜,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一点点迟疑,害怕爱过以后还要失去。” 边上的顾泠澜实在看不下去她的跑掉,努力在旁边带领,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两个走调王配合,好歹还唱准了节拍。 “难以抗拒。人最怕就是动了情,虽然不想不看也不听,却陷入爱里。”最后的合唱,有了宋宸灏的带领,钟筝终于完全找准了感觉,发挥更加好。 “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也许应该放心,让爱一步步靠近。” 是该如此吗?直到放下话筒,宋宸灏的心中还冒着这样的疑问。 而钟筝,也有点恍恍惚惚。 连关系最不好的两个人都放下了芥蒂,合唱了一曲,场上的气氛更加好了。jason的歌喉也不错,许是在国外呆了太久的缘故,他演唱的大多是英文歌,沉静的容颜加上抒情风,颇有点落寞的情歌王子模样。 而最让人惊艳的还是宋宸灏。后来在孟歌的起哄之下,他又演唱了一首张国荣的《风继续吹》,让钟筝的小心肝又不小心多扑通了几下。 嘻嘻闹闹,两个多小时很快过去,眼看十点了,众人才结束了这场k歌盛宴。五个人鱼贯而出,钟筝则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果真自己已经如阿飞他们说的跟不上时代了,居然玩了一会儿都觉得有点累。 对她来说应该是睡觉的时间点,但是对别人来说,可能刚好是夜生活的开始。他们下楼的时候,楼下刚好还有一波人上来,四个大男人在四个妖娆的女人环绕下,正踱步上楼。 “你的作息也遗传师父吗?”顾泠澜看着钟筝连打了好几个哈欠,不由得出声笑她。 “这是好习惯!”钟筝不服气的辩解。刚好两拨人擦肩而过,钟筝下意识地就看了一眼对方。 一个四十多岁平头男,一个四十多岁刀疤男,一个三十多岁黄毛男,一个二十多岁杀马特男,以及四个二三十岁妆容浓厚的不出本来容貌和年纪的但身材统一火辣暴露的女人。 怪不得来这等清水场所,因为人家自带酒水。 两拨人慢慢分开,钟筝混乱的脑海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浮现出来,但是一时抓不住。一直走到最后一层楼梯,她脑海中忽然有一瞬间的清明。 刀疤男? 男子的容貌和记忆中的照片慢慢重叠在一起,刚开始只是刀疤的位置,后来慢慢是五官。虽然几年的时间过去,对方已经变了不少,但是钟筝依旧能够确定,那个男人正是几年前警局通缉的涉毒要犯。 那是她经手的第一个案子,也是和李婶她儿子属于同一个团伙。当初案发后他们分道扬镳四下逃窜,前阵子虽然抓住了李婶的儿子,但也没审问到同伙的下落,没想到他居然敢逃回来,还这么堂而皇之地出现。 以为灯下黑吗?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钟筝背上冒出了细密的冷汗,仿佛将酒精全部蒸发,灵敏的感觉一下子又回到了身体之内。 她不动声色地依旧跟着几个人朝门口走去,只是忽然凑近顾泠澜,低声吩咐:“泠澜,马上你们先上车,报警,就说发现逃犯08375。” “什么?”顾泠澜的脚步一顿,目光下意识地想四下搜索,但硬生生忍住,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也立即恢复正常:“你呢?” “你们先上车,我在这里盯着。”钟筝的余光瞥着已经二楼的几个身影,却发现,那个刀疤男也正低头看她。 两个人的目光交汇。 钟筝的心一紧。 刀疤男的脚步一顿,忽然拔腿就往前奔。 “该死!”钟筝脸色一变,再也顾不得其他,一边大吼一声“报警”,一边飞身向上跑去。 “怎么了?”后知后觉走在前面的三个人,立马回头。 “好像是遇到逃犯了。”顾泠澜着急地就想跟上去,冷不防身后宋宸灏一把拉住他,塞到了jason的手里:“看住他!报警!孟歌,跟我来!” 顾泠澜想让宋宸灏和孟歌不要冒险,可是又担心钟筝。再一次,他痛恨自己的身体是这样的孱弱,不能保护心爱的女人。 “别着急,先报警。”jason拉着顾泠澜,然后掏出了手机。 “楼上出口在哪里?”钟筝长腿三步两步就直冲上楼梯,而刚才那波人以及带领的服务生明显还没反应过来。 “那个……通道尽头还有个消防楼梯……”服务生下意识地指了指。 钟筝如一阵风一样冲过去。 那剩下三个男人这才回神,想要伸手阻拦钟筝,结果也不知道怎么的,眼前一花,身体忽然就失去了控制,顺着一股力量或冲或倒,三个人只耽误了钟筝几秒钟,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跑过去。 “拦住她!”虽然不知道啥时,平头男也知道应该帮自己人。 “滚开!”结果三人腿还没动,背后两个人已经凶神恶煞的冲过来,一个冰冷充满杀气,一个凶恶充满痞气,而无一例外的是两个人的身高体型明显比他们大一圈。 三个人愣了一下,一咬牙,还是冲了上去。孟歌眼一瞪,大拳一挥,迎面而上,一下子就放倒了一个。然后一转身,铜墙铁壁一样的身躯把小黄毛撞得反弹了回去。 宋宸灏看了他一眼,迟疑了一下。 “你去看小辣椒。”孟歌知道他担心钟筝:“我能搞定。”说话间,杀马特已经一脚被踹翻。 宋宸灏一言不发,立即往钟筝的方向而去。他倒不是重色轻友,作为当初的校园一霸,孟歌青春期还没这么大个子就能单挑五六个社会人员,面前三个色厉内荏的家伙明显不可能是他对手。而钟筝,虽然她是警察,可是她是女的啊!虽然顾泠澜说她很厉害,可是他没见过啊!更何况,她追的是穷凶极恶的逃犯啊! 走廊尽头,是通往后门的一段小楼梯。等到钟筝冲到的时候,只能捕捉到刀疤男关门的声音。钟筝当然不会放弃,作为一个尽责的人民警察,她还曾经在大马路上追过一个小偷近三公里——那还是因为那小子以前练习过长跑的缘故。 ktv前面灯红酒绿很光鲜,后面却是一条小巷子。许是不认识路的缘故,刀疤男冲进了一个死胡同,不过老式围墙并不是很高,他一咬牙,就飞身冲了上去。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他的手扒住了围墙,但是却没有一跃而上的爆发力。而当他试图翻过去的时候,钟筝已经追了上来,拽着他的腿一拉一扯一摔,刀疤男就掉了下来,但是他也借力用另一个腿一脚踢向钟筝面门。 钟筝不得不往后错开两步,而后继续起身向前,试图一把拿下跌落在地的刀疤男,结果就看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迎面而来。 “小心!”刚追到巷子口的宋宸灏,眼见这一幕,心跳骤然加速,紧张的差点不能呼吸。一瞬间,他的脑海里空白一片,心痛的感觉无以复加。 钟筝却丝毫不紧张,作为长期和犯罪分子打交道的职业老手,她早就明白这种老油条似的嫌疑人哪有这么简单。人家既然有能力逃脱公安大网的层层追捕,手里头必然还是有些本事的。 只是,遇上的是她而已。 一侧身,让开匕首;一伸手,握住刀疤男手腕;一捏一打,匕首就落了地。然后,在一阵犹如疾风暴雨般的贴身交战中,局面很快就变成了刀疤男面朝墙壁被扣押的画面。 宋宸灏有点来不及反应。他只看到钟筝灵巧地躲闪腾挪,大部分都是肘和肩的近身攻击,动作幅度很小,画面看着很秀气,和孟歌那种冲拳和猛踹的打法大相径庭,只是能从刀疤男不断的闷哼声中,听出这力道绝对不是看上去的这样轻描淡写。 很优雅,很暴力,也很……帅气。 宋宸灏的眼前仿佛浮现了她每一个慢动作,忽然就觉得,这并不像在以命相搏,而是,表演。 她的神情甚至都很轻松,仿佛面对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还游刃有余。 宋宸灏悬着的心落回原处,而后又忍不住有点气恼。她平时做的就是这些事情吗?她这么轻松是因为经历多了吗?维护正义保护人民这么光荣的使命,就需要她一个小女子了吗? 她刚才一个人冲上去的时候,对方可是四个人,她甚至都不清楚对方的实力。这次还好,都是几个人渣,可万一遇到厉害的呢? 而且,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每天如此出生入死,万一哪天有意外怎么办?他都不敢想象! “老实点儿!”钟筝轻喝,然后转头:“哎,宋宸灏,你来干什么,多危险!” 豪门公子哥,怎么能身涉险境。说起来可是为了协助她这个人民警察的,到时候千金之躯擦破点儿皮,那也够她被批评的——她只是一届全省优秀青年,宋宸灏那可是连续三年,还有啥优秀企业家,全省百强纳税企业家,政协委员啥的,头号一堆堆。警局赔不起。 昏黄的路灯拉长了宋宸灏的影子,看不清他的表情。钟筝忽然想起“长腿叔叔”这个词,心里莫名地一暖。在这样静谧而又危险的夜里,有他在身边,忽然觉得有点安全感呢。 “你也知道危险!”宋宸灏的语气实在说不上是温暖。他想要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能说什么,最终就把刚才那句话换了个说法又重复了一遍:“你就不知道危险吗?” “我是警察啊!”钟筝很无辜的解释,不明白这指责从何而来。 “警察就一定要冲在第一个!你不会报警吗?你不会等人多一点吗?” “等警察来了他就跑了啊……” “跑了不会再找啊?万一他有同伙怎么办?万一他有枪怎么办?万一你受伤怎么办?他的命有你重要吗?”宋宸灏连珠炮似的提问。 这是在关心她吗?钟筝心里刚泛起这样的疑问和一点点暖洋洋,就听见宋大少继续在那边气急败坏地跳脚。 “你以为你很厉害吗?你就一定要这么逞强吗?没了你难道全容城的警察就死光了吗?” 噗!钟筝的心从天上啪一下直跌到沟沟里,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她就知道,这个傲娇狂怎么可能这么好心,怎么可能会关心她!她就应该有自知之明,不应该自作多情! “我的命不值钱,宋总你的命值钱!为了你们这些社会精英人民功臣,我们这样的小警察当然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怎么样,你不应该表扬我吗?就因为有了千千万万像我这样遇到危险奋不顾身冲在第一线的小警察,你们才有这么安定的生活可以享受!你看到我这样的表现应该放心才对!说明你纳的税没有白养了我们这些人民公仆!” ------题外话------ 唉,多好的表现机会啊,俺们家宋大少真的要好好改改脾气。欢迎大家加入赖上娇妻群,群号170060220,以后会有群福利哦。敲门砖,520小说会员名加文中任一人物,么么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