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戏子与傻夫人(完)
朝云有时候会想,他家meimei,他的小心肝宝贝,会不会因为更漂亮更好看的人,吃西瓜丢芝麻样,重蹈覆辙“抛弃”掉贺云卿。【】 这个想法,他小心试探地问宋渺。 朝云看着宋渺清亮亮的瞳孔,看她闻言后,蹙眉,极为不理解道:“可是哥哥,我与蒙嘉殷,只是因为观念不和才不能继续在一起的啊。” 他微愣。 宋渺将下巴靠在他的肩头,她今日跟到他的书房,很有“孝心”地给哥哥捏捏肩头,这下累了,便顺势将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 小姑娘家家的天真无邪,在她柔软清亮的声线间氤氲溢出,她笑着说:“你有瞧见我在最初遇见云卿时,就闹着要与蒙嘉殷离婚吗?” 朝云说:“这倒没有……”他话音刚落,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他不由笑。 “我们宛宛是个好姑娘,才没有吃着碗里的看锅里的,你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宋渺很肯定道:“是啊。” 她软乎乎的下巴,蹭了蹭哥哥的肩头,宋渺说:“——我当时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的。”她还强调地用了好几个“真的”,万分坚决。 那个傻乎乎的宛宛,怎么会不爱蒙嘉殷呢?她性格单纯,懵懂无知,只为美色倾心,蒙嘉殷又是那样英俊温和的男人,纵使他被迫娶了她,可到底没有对她做出什么不好的事。若是说,朝宛没有真心喜欢过他,那才是说谎。 只是,到最后,他们分道扬镳也是必然的。 蒙嘉殷对朝宛有过爱慕吗?大概有过。 毕竟她有着一张精致皮相,但这爱慕最终还是在这么些日子里,消磨于她的蠢笨与不谙世事。 蒙嘉殷后来顺势而为,答应了她和离的要求,也正说明这一点。 他若是有一点犹豫,当时都会出口拒绝。但他没有。 所以,宋渺便将那朝宛该对蒙嘉殷有着的喜爱一刀斩断,她不愿做个占着蒙嘉殷夫人的名头,还刻意勾引男人的碧池。 喜欢一个人,就要将上一个喜欢全都擦掉,这才是堂堂正正,清清楚楚,纯粹干净的喜欢。 朝家二小姐的脑袋瓜,也只能这么想。所以,就是这样简单的脑回路,便被朝云说成是“没心没肺”,甚至可能会让人疑心她是否真心爱慕过蒙嘉殷。 宋渺自然不会去回答后一个问题,她扮演着的朝宛,也不会是懂得这种问题的人。她只知道,要让贺云卿为她动心,她就得是单身,得是纯粹的喜欢他。 而结果也正好印证,她的做法是对的。 宋渺轻垂眼睫,她愉快地笑起来,哼着贺云卿唱过的越腔,抬身继续给辛苦工作的朝云捏肩膀。 176瞧着她万分愉悦的样子,也为她开心,它道:“这个世界,要轻松许多吧?” 宋渺说:“是。”她在这个世界里,扮演着不谙世事的朝宛。朝宛是个傻姑娘,对于正常人而言,扮演傻子无疑有些难度,毕竟得学着傻子的言行举止,很多人过不去心中那一关。但她却觉得这扮演过程万分愉快。 在这个世界里,她可以畅快地大哭大笑,因为身后永远有着兄长在,她被宠成了现在这个不像话的样子。 这样的生活,惹人艳羡。 宋渺低眸,看朝云背对着她,似乎莞尔,他轻声说:“我们宛宛真棒,捏的哥哥真舒服。” 她喜滋滋地道:“宛宛也知道自己超棒!”孩子气极了,逗得朝云直笑,他脱下金丝眼镜,清俊白皙的面上有着柔软的笑意。 他转过身,凝视她的眼,万分温柔地喊她:“宛宛。” 宋渺大声应道:“在!”她端手端脚,非常严肃认真地看他,听他要说些啥。 便听朝云低声道:“哥哥永远在你身后。” “受伤了,害怕了,哥哥都在这,宛宛永远都不要怕。” 他张开手臂,白袍乌发,俊如青竹。 下一刻,结结实实接住了他捧在手心养大成如今这漂漂亮亮大姑娘的傻meimei。 他的meimei,一头钻进他的宽厚怀抱。还笑嘻嘻地高声喊道:“宛宛不会怕的。” “因为有哥哥在这里啊。”她仰脸,狡黠可爱地弯眼笑,酒窝深深。 朝云笑着揉她的长发,他心中柔软,又甜又苦。 他想,我的宛宛怎么就是个傻子呢? 可是又想,还好我的宛宛是个傻子。 才能这样开心,快乐,永远不会因为别的事苦恼哀伤。 * 贺云卿在不久后,便辞去了在梨园唱戏的活。 他与梨园签的契本就不长,在赚够足够的银钱后,便着手经营自己想了许久的武馆。 武馆位置在晏城城东,位置不算特别好,但因着这家武馆的主人是个貌美俊俏的男人,惹来不少小姐姑娘们的注意。 贺云卿的容颜在人群中本就出众,卸掉那厚重粉黛后,更是迷人惑神。他虽不以容颜为傲,但难免不会有小姐夫人看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