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陈大小姐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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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湖心岛庄园后,陆霄便从客栈,搬到庄园,并亲自给庄园赐名,改叫:“凌霄阁”。 陈皇妃这陆霄口中甩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药”,自然也跟着搬了进来,美其名曰: “您谪仙大人这么大牌面,身边总不能一个丫鬟都没有吧。小女子不才,好歹也能伺候您一二。” 陈大小姐这番说辞,别说陆霄,连她自己估计都不信。 其实就是舍不得离了陆霄。 起先她是不情不愿,遵照她爹的吩咐,黏在陆霄身边。 后来发觉,跟着这家伙,好处真的太多了,别的不说,这家伙练剑时,她也跟着学,依葫芦画瓢,虽然捕捉不到陆霄的剑意神髓。 但凭她陈大小姐的天赋,学个形似,还是差不离。 陆霄倒也不敝帚自珍,偶尔也指点她几句,说你是我徒儿的徒儿,我这算是代徒授业。 当然指点她时,也没什么好言语。 不是故意要怼她。 没那么无聊。 而是真心觉得……这婆娘笨的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这婆娘跟猪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猪有四条腿,她只有两条。 陈皇妃这段时间,听到的话,大抵就是: “陈皇妃,你为什么这么笨啊?你是不是属猪的!” “陈皇妃,你练得到底是在练剑,还是在拿烧火棍打兔子……” “算了,你别用剑了,改用杀猪刀吧……怎么瞅怎么觉得你像一杀猪的……” 陈皇妃可以发誓,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觉得,自己是多么的笨,多么的愚昧,多么的朽木不可雕。 她陈大小姐,可是在诸如“绝世天才”、“剑道奇才”、“天凤之姿”之类的颂赞声中长大的好吧。 偏生陆霄骂她,她还一点脾气都没有。 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跟陆霄比起,她真的……笨到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见识过陆霄的天赋之后,她才明白,人与人的差距,其实比人跟猪的差距都还要大一些。 当然心中难受归难受,不爽归不爽。 这段时日,还真心学到了许多东西,受益匪浅。 她的剑道境界,勇猛精进,竟有勘破“诸侯剑”,踏入“天子剑”的趋势。 武道境界,也有从天人境巅峰,迈入“武圣境”的势头。 要知道,便是天资纵横如她父亲陈青帝,也是三十岁才领悟的“天子剑”,踏入“武圣境”。 而她今年才二十六岁。 原本以为至少要十年,也就是三十六岁,才可能领悟“天子剑”,踏入“武圣境”。 但因为陆霄轻描淡写的几句指点,竟是将她破境的时间,提升了足足十年! 陈皇妃又不傻。 就是被陆霄怼几句,给他倒倒洗脚水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再说……这家伙的洗脚水,好像也不臭的哦。 或许连陈大小姐自己都不知道,经过这段时间跟陆霄的相处,她已经从傲娇属性人格,渐变成了抖M属性人格…… 一天不听陆霄骂她几句,鄙夷她几句,她心中反而有些不实在。 况且…… 给这家伙倒洗脚水这份“光荣工作”,有时候,竟是还轮不到她。 这湖心岛庄园,也就是更名后的“凌霄阁”原主人,王子服和王蔷兄妹,并未立刻离去。 而是厚着脸皮留了下来。 王子服这个阳明剑派少掌门,心思其实跟陈皇妃一样的。 待在谪仙大人身边的机会,可遇不可求。 谪仙大人,光风霁月,胸怀广大,从不敝帚自珍。